信息网5月13日(福州晚报记者王威通讯员刘娟陈锋邱丽)日前由晋安区委政法委牵头,晋安区检察院会同多个部门在全市率先发布《限制侵犯未成年人所有人身权利违法犯罪分子工作办法》(试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子实施工作限制。 这是福州市首次出于特殊领域、诸多罪名,旨在加强侵害未成年人的制度。

闽讯:福州晋安区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罪犯实施工作限制

该法规定适用限制工作的犯罪类型不仅局限于涉性违法犯罪行为,还扩大到侵害未成年人一切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扩大限制人员的范围。 具体包括因性侵犯犯罪前科和性侵犯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人、严重暴力类故意犯罪前科者、毒品类犯罪前科者、其他直接侵害未成年人的故意犯罪前科者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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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还确定晋安区内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管理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游乐设施、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机构或部门,并纳入禁入领域。

在这些领域适用的对象不仅是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等对未成年人直接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也包括行政人员、保安、门卫、司机、清洁工等没有直接特殊职责但与未成年人工作人员密切接触的其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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