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5月22日(福州晚报记者叶智勤通讯员黄艳菲林怡佳)近日,福清法院成功介入一起预付费用纠纷诉讼案。 有趣的是,顾客作为这个事件的原告,其诉讼请求得到了当地消委会的全力支持。 这是全省第一起消委会支持起诉预付的纠纷案件。
年10月,福清某服饰店对外推广经营k企业品牌产品,开展预付费用业务。 钟表、雪、王等钟表意k企业品牌产品在这家服饰店办理预付卡,相继花费了充值费用。 年12月5日,这家服饰店在微信上发出通知,今后只做s企业品牌产品,不再代理k企业品牌产品。 此时,钟某、薛某、王某的预付卡内余额分别为27193元、11152元、7165元。 与商家协商后返还预付卡余额,结果钟某等3人向福清市消化委员会投诉。 消化委员会受理了调解,但这家服饰店仍拒绝归还客户预付卡的余额。
年4月29日,钟某等3人向福清法院提起诉讼,命令法院退还预付款未花的款项。 福清市消委会第一时间启动了快速支持起诉机制,委托福州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向钟表○○等3位客户提供法律支持,并按照职责出具《客户起诉意见书》。
福清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于年5月19日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审判中,该服饰店主张,k企业品牌是店内销售的企业品牌之一,双方只能将预付卡内的钱用于购买k企业品牌的服装,因此在店内提供其他企业品牌的服装不构成违约,将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审判的最后,原被告双方表明了调停的意愿。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解除了服务合同,被告签订了全额返还原告预付款的调解协议。
标题:闽讯:预付花费引起官司客户状告商家 消委会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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