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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扫黄专业斗争结束的一年,闽清检察院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黄专业斗争的决策部署,以“清彻底底、清彻底底、清干净”为目标,“线索清仓”、“逃亡者清零”、“事件清结”、“黑财清底”、“雨伞”

自扫黑专项斗争展开以来,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21起7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2人,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起2人。 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均经审查,案件审查率为100%。

在“线索清仓”方面,我院始终严格执行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背书制度,将扫地商勾结各事件环节,加强信访举报、对账事件调查,通过查处案件深入挖掘线索。 截至目前,摸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18条排出,上述线索均移送县扫黑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察委员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闽清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为深化源头治理,在开展“领域清源”方面,我院在处理相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闽清县水利局、闽清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闽清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履行行政监管职能过程中存在监管漏洞。 检察院核实后,向上述部门共提交7份检察建议书,积极督促各被提案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引导各被提案单位建立领域监管长效机制。

标题:“闽清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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