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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近日发布公告,将于1月25日起停止受理中心城区上一年度公租房申请,并另行公告2021年度相关申请将受理部分事项。 1月23~24日为周末,意味着1月22日为上一年度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

年7月以来,福州市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开始了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实施了工作日常态化受理。 为了进行新一年申请条件的动态管理(主要涉及保障对象的收入条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渐放宽等方面),确保新旧年职工的有序联系。 这是为了暂停受理中心城区的年度公租房申请。 受理后,提出申请的家庭,经审查需要补交申请材料的,应当在接到相关审查机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交,逾期审查机构可以退还。

“1月25日起暂停受理上年度公租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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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月25日起暂停受理上年度公租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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