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信息网8月6日(福州日报记者余少林通讯员陈晨)根据检察建议中发现的问题,修订我镇深刻反思、缺失的制度,在以后的事业中记取教训,依法开展财务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这是最近长乐区金峰镇政府与长乐区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相比做出的回答。
长乐区检察院在金峰镇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原出纳陈某挪用公款案中发现,该服务中心作为镇属公司存在财务制度不完善、中心员工管理混乱、监管运行机制缺失等问题,加强了财产管理,建立了监管长效机制,
经检察建议后,金峰镇政府修改相关制度规范财务流程,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合理合法的录用经费,聘用专业财务人员接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财务工作,对全镇财务岗位人员开展财经法律和相关行为条例等教育培训,检察监督良好
标题:闽讯:长乐检察建议促进镇属公司财务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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